惡德!人類歷史上的10種妓女一次了解
(轉載自原文、張婷婷)
說好聽點,妓女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職業之一。有史記載以來,婦女賣淫便有跡可循,並且這一行業隨著時間的變化也在不斷發展中。但妓女也不僅僅這麼簡單,廣義上她們還包括了那些在歷史文明進程中發揮過各種作用的不同類型的女性,她們往往從最初的顛沛流離到成為社會的重要部分。
十、營妓 Ying-chi
「營妓」(Ying-chi)可以說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正式確立身份的妓女。她們是由漢武帝正式設立的。據說,漢武帝這樣做一方面是為了滿足士兵們的基本生理需求;另一方面是為提高長途跋涉計程車兵們計程車氣,所以專門徵招一批婦女隨軍前行。「營妓」——顧名思義就是軍營里的娼妓,之所以稱為營妓,只是當時(公元前100年)一個比較體面的叫法而已。
然而,也有些說法質疑她們並非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妓女。據說早在越王勾踐時期就已經設立了軍妓,她們大多都是陣亡士兵的遺孀。總之,這些人和後來的妓女有很大的不同,尤其是其中的藝妓,很受歡迎,某種程度上也相當於將士們的「紅顏知己」。營妓也不同於在官方設立的妓院裡面工作的人,這些更古老的機構可以追溯到公園前7世紀。
九、神殿女祭司 Temple Prostitutes
對於神殿女祭司在古希臘羅馬社會中所發揮的作用,歷來都是頗具爭議的。當然,不用去爭論成為女祭司是否是普遍的行為——這一點是肯定的。但關於女祭司的很多細節卻有待商榷。神殿女祭司是那些服務於神殿的「神性」和虔誠的祈禱者之間的,或者更廣泛地說,她們也是為「神」工作的。
但到底她們這樣以宗教之名進行的交易能賺多少錢,我們不得而知。一些學者指出,她們也僅僅只是奴隸,是神殿用來賺錢的一種方式而已。另一些人則認為,女祭司在神殿以及他們所尊崇的神性方面有著更多值得我們重視的作用。而且,他們也認為,選中一個女祭司並和她發生性關係是接近神靈的一種形式。這一說法和生殖崇拜以及女神阿佛洛狄忒的傳說結合起來特別受推崇。
這是較為普遍的關於神殿女祭司的想法,而在神殿的等級秩序里還有很多不同的層次。許多人都是以處女之身被送往神殿,為了神或者女神的旨意奉獻出自己的生命和她們的身體。有一些說法認為在古希臘只有14歲以下的少女才能成為女祭司。雖然仍有大量反駁的證據質疑她們的作用,但不可否認,她們是神殿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
八、寺廟舞女 Devadasis
寺廟舞女(devadasi),是指那些被迫賣淫的人,她們往往為印度生殖女神葉藍瑪(Yellamma)的信徒服務。當女孩們到了青春期後,她們的父母就把自己女兒的處女身賣給出價最高的那個人。一旦女孩們離開父母,就被奉獻給了女神,她們就這樣以葉藍瑪的名義,成為了妓女。對於她們來說,每晚失去的都一樣——都是被賣給出價最高的那個人。而對於她們的父母來說,這也並不是什麼壞事。他們不但不需要為嫁女兒置辦嫁妝,反而可以用女兒來賺錢。
數百年來,這樣的行為已經成為葉藍瑪宗教儀式中常規的一部分。即使印度已經在1988年規定了這是違法行為,但直到今天,它依然盛行著。寺廟舞女的卑賤之名所帶來的影響是沉重的,即使她們決定改變這種生活方式,也永遠結不了婚。一旦她們獻身給女神,就已經沒有了回頭路。大多數寺廟舞女在年近40的時候,就會因為不再年輕,也沒有足夠的吸引力為女神帶來榮耀而被驅逐出廟。此後,也就只能以行乞來度過餘生。
七、慰安婦 Comfort Women
二戰中所謂的「慰安婦」是一段黑暗而且常常被忽視的歷史。最早始於1932年,日本軍隊開始強徵婦女——大多數是韓國人——來為新設立的「慰安所」工作。婦女們有了工作,但她們不知道的是,這些慰安所其實就是日本軍隊的妓院。
到最後,大約有200,000名婦女被送往軍隊當做慰安婦。據估計,其中只有25~30%的婦女在飽受折磨中得以倖存。連11歲的小女孩每天也要被迫為50~100個來自各處計程車兵服務。如果她們拒絕的話,就會遭受一連串的毆打。雖然日本政府做了口頭道歉,但他們大部分都拒絕為還倖存著的慰安婦和她們的家人賠償因戰爭帶來的損失。截止2014年,只有55名已知的慰安婦還活著。
六、奧列特裡德 Auletrides
奧列特裡德(Auletrides)是希臘妓女中的一個階層,在社會中有著獨特的地位。她們非但沒有刻意迴避這種身份,也不僅僅擅長床笫之歡。她們還會吹笛奏樂,能歌善舞。其中一些人還有其他的技藝,比如雜耍、擊劍和雜技,給公眾帶來賞心悅目的表演。許多人也會在公開的場合走上街頭,包括宗教儀式的慶典以及節日等。而有些說法也指出,對於兒童來說,這也是一種非常流行的娛樂活動。
奧列特裡德也經常會被邀請去私人聚會,以使她們能更加「物盡其用」。此外,還會有一些類似的「表演者」,大多都是豎琴表演者。這些女孩兒偶爾也有男孩兒,經常是被一個類似於「老鴇」角色的人看管著,然後把她們介紹到私人聚會中。
五、迦尼羯 Ganika
迦尼羯(ganika)是印度版的藝妓。這些人通常享有很高的社會地位,言下之意就是常常伴隨著好運和財富。身為迦尼羯,她們從不結婚,但也不會寡居,因而不用蒙受守寡的社會恥辱。在印度,寡婦被認為是不祥之人,而且在某種程度上,她們是被禁止出現在公開場合的。
印度社會把妓女分為九種,而迦尼羯是屬於其中的花魁級別。除了高超的性技巧之外,這些妓女還學習了其他各種表演技藝。一旦掌握了64種技藝,就能獲得「迦尼羯」的稱號。
其他類妓女大多是典型的家庭主婦,為丈夫賺取額外的收入,受其控制和奴役,在主人家為其提供性服務和做家務。而迦尼羯則在宮殿里享受著榮耀,而且還有專門的詩歌稱頌她們的美貌和技藝。由於她們是為貴族服務的,所以她們的權利也被國家法律所保護。當然,如果她們拒絕為某個貴族提供服務的話,也同樣會被打或遭受懲罰。
四、妓女 Zonah
妓女(Zonah)一詞來源於希伯來聖經。不同於其他的女人,她並不專屬於一個男人,也不需要承擔為家族傳宗接代的指責。Zonah通常存在於聖經的權威之外,書中也只有其中的一小部分規則能夠約束這些人的行為。
其中一項具體的條款是這樣的,禁止父親把自己的女兒賣去當妓女。如果牧師的女兒成為了妓女,那麼她註定要被燒死。牧師禁止與妓女結婚,但別的男人卻可以。其他類的妓女則被送到異教神的寺廟。據說,以色列婦女是被禁止做qedeshab(通常意義上的廟妓)的。
三、希泰爾 Hetaira
希泰爾(Hetaira)是雅典的一種高級妓女。當時在雅典賣淫是合法的,但這些妓女卻並不能成為雅典公民,所以希泰爾還是相當於奴隸的身份。她們出生在非雅典人的家庭中。
不同於那些常常只能在封閉場所從事賣淫活動的普通妓女(porne),希泰爾經常出入於繁忙的宴會當中。她們雖然被禁止與城市公民結婚,但卻可以被贖回自由身,即使這樣的做法很難以被人接受。她們也永遠不能擺脫身為希泰爾這樣一個身份,如果被發現假裝成公民,她們就會被送到法院。而一旦被判為有罪,那麼她們就會回到遭受奴役的生活。此外,希泰爾也常常會成為最顯赫人物的情婦。就如我們所知的阿佛洛狄忒的雕像所展示的一樣,她們是那樣的優雅和美麗。
二、舞姬 tawaifs
舞姬(tawaifs),就是我們所知的在18世紀到20世紀初在印度北部的那些表演藝術家。和藝妓很像,她們也是舞者和樂者。但不是通常意義上的妓女,她們甚至是表演圈的贊助人而不是顧客。很多人都很富有,尤其是那些明智地選擇主顧的人。
那些有了女兒的舞姬,會把財富都傳給女兒,包括自己的職業。事實上,如果你來自於一個長期從事舞姬職業的家庭是能夠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的。她們不能結婚,但是卻可以和主顧擁有另一段類似於妻子的正式的親屬關係,只不過不能以妻子之名罷了。有趣的是,這些舞姬就這樣一直與傳統的妻子並存著,就好像是一枚硬幣的兩面一樣。如果說,妻子是一種傳宗接代可敬的存在的話,那麼,舞姬作為能夠吸引權勢之人的美麗性感尤物,也不得不使人敬佩。
一、穆塔阿 Mut’ah
關於穆塔阿(mut』ah)的說法歷來都比較棘手。這是伊斯蘭教的一種臨時性婚姻,即雙方達成的一種有一定結婚時限的婚姻協議。協議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關於婚禮的所有部分也必須事先商定好,包括女方的嫁妝有多少,與男方是哪種身體接觸以及這段婚姻的持續時間等。
一方面,支持者認為,這是一種能讓兩個人在正式確立一段完整的婚姻關係之前試試是否能生活在一起而又不違背伊斯蘭教義的方式。一些合同會規定男女雙方不能有身體接觸,而另一些人則是在父母的註視之下發生性關係。也有一些合同規定這段婚姻只持續幾個小時,過後,女方就能得到報酬。
當然,一個明顯的事實是,這種方法也可以說是在打違法賣淫的擦邊球。所以一些穆斯林,比如遜尼派,就堅決反對。由於存在著時間限制以及不同的報酬方式,所以年輕的男女就可以鑽此漏洞,擁有無數的「另一半」而不需要背負任何宗教的負疚感。
說好聽點,妓女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職業之一。有史記載以來,婦女賣淫便有跡可循,並且這一行業隨著時間的變化也在不斷發展中。但妓女也不僅僅這麼簡單,廣義上她們還包括了那些在歷史文明進程中發揮過各種作用的不同類型的女性,她們往往從最初的顛沛流離到成為社會的重要部分。
十、營妓 Ying-chi
「營妓」(Ying-chi)可以說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正式確立身份的妓女。她們是由漢武帝正式設立的。據說,漢武帝這樣做一方面是為了滿足士兵們的基本生理需求;另一方面是為提高長途跋涉計程車兵們計程車氣,所以專門徵招一批婦女隨軍前行。「營妓」——顧名思義就是軍營里的娼妓,之所以稱為營妓,只是當時(公元前100年)一個比較體面的叫法而已。
然而,也有些說法質疑她們並非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妓女。據說早在越王勾踐時期就已經設立了軍妓,她們大多都是陣亡士兵的遺孀。總之,這些人和後來的妓女有很大的不同,尤其是其中的藝妓,很受歡迎,某種程度上也相當於將士們的「紅顏知己」。營妓也不同於在官方設立的妓院裡面工作的人,這些更古老的機構可以追溯到公園前7世紀。
九、神殿女祭司 Temple Prostitutes
對於神殿女祭司在古希臘羅馬社會中所發揮的作用,歷來都是頗具爭議的。當然,不用去爭論成為女祭司是否是普遍的行為——這一點是肯定的。但關於女祭司的很多細節卻有待商榷。神殿女祭司是那些服務於神殿的「神性」和虔誠的祈禱者之間的,或者更廣泛地說,她們也是為「神」工作的。
但到底她們這樣以宗教之名進行的交易能賺多少錢,我們不得而知。一些學者指出,她們也僅僅只是奴隸,是神殿用來賺錢的一種方式而已。另一些人則認為,女祭司在神殿以及他們所尊崇的神性方面有著更多值得我們重視的作用。而且,他們也認為,選中一個女祭司並和她發生性關係是接近神靈的一種形式。這一說法和生殖崇拜以及女神阿佛洛狄忒的傳說結合起來特別受推崇。
這是較為普遍的關於神殿女祭司的想法,而在神殿的等級秩序里還有很多不同的層次。許多人都是以處女之身被送往神殿,為了神或者女神的旨意奉獻出自己的生命和她們的身體。有一些說法認為在古希臘只有14歲以下的少女才能成為女祭司。雖然仍有大量反駁的證據質疑她們的作用,但不可否認,她們是神殿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
八、寺廟舞女 Devadasis
寺廟舞女(devadasi),是指那些被迫賣淫的人,她們往往為印度生殖女神葉藍瑪(Yellamma)的信徒服務。當女孩們到了青春期後,她們的父母就把自己女兒的處女身賣給出價最高的那個人。一旦女孩們離開父母,就被奉獻給了女神,她們就這樣以葉藍瑪的名義,成為了妓女。對於她們來說,每晚失去的都一樣——都是被賣給出價最高的那個人。而對於她們的父母來說,這也並不是什麼壞事。他們不但不需要為嫁女兒置辦嫁妝,反而可以用女兒來賺錢。
數百年來,這樣的行為已經成為葉藍瑪宗教儀式中常規的一部分。即使印度已經在1988年規定了這是違法行為,但直到今天,它依然盛行著。寺廟舞女的卑賤之名所帶來的影響是沉重的,即使她們決定改變這種生活方式,也永遠結不了婚。一旦她們獻身給女神,就已經沒有了回頭路。大多數寺廟舞女在年近40的時候,就會因為不再年輕,也沒有足夠的吸引力為女神帶來榮耀而被驅逐出廟。此後,也就只能以行乞來度過餘生。
七、慰安婦 Comfort Women
二戰中所謂的「慰安婦」是一段黑暗而且常常被忽視的歷史。最早始於1932年,日本軍隊開始強徵婦女——大多數是韓國人——來為新設立的「慰安所」工作。婦女們有了工作,但她們不知道的是,這些慰安所其實就是日本軍隊的妓院。
到最後,大約有200,000名婦女被送往軍隊當做慰安婦。據估計,其中只有25~30%的婦女在飽受折磨中得以倖存。連11歲的小女孩每天也要被迫為50~100個來自各處計程車兵服務。如果她們拒絕的話,就會遭受一連串的毆打。雖然日本政府做了口頭道歉,但他們大部分都拒絕為還倖存著的慰安婦和她們的家人賠償因戰爭帶來的損失。截止2014年,只有55名已知的慰安婦還活著。
六、奧列特裡德 Auletrides
奧列特裡德(Auletrides)是希臘妓女中的一個階層,在社會中有著獨特的地位。她們非但沒有刻意迴避這種身份,也不僅僅擅長床笫之歡。她們還會吹笛奏樂,能歌善舞。其中一些人還有其他的技藝,比如雜耍、擊劍和雜技,給公眾帶來賞心悅目的表演。許多人也會在公開的場合走上街頭,包括宗教儀式的慶典以及節日等。而有些說法也指出,對於兒童來說,這也是一種非常流行的娛樂活動。
奧列特裡德也經常會被邀請去私人聚會,以使她們能更加「物盡其用」。此外,還會有一些類似的「表演者」,大多都是豎琴表演者。這些女孩兒偶爾也有男孩兒,經常是被一個類似於「老鴇」角色的人看管著,然後把她們介紹到私人聚會中。
五、迦尼羯 Ganika
迦尼羯(ganika)是印度版的藝妓。這些人通常享有很高的社會地位,言下之意就是常常伴隨著好運和財富。身為迦尼羯,她們從不結婚,但也不會寡居,因而不用蒙受守寡的社會恥辱。在印度,寡婦被認為是不祥之人,而且在某種程度上,她們是被禁止出現在公開場合的。
印度社會把妓女分為九種,而迦尼羯是屬於其中的花魁級別。除了高超的性技巧之外,這些妓女還學習了其他各種表演技藝。一旦掌握了64種技藝,就能獲得「迦尼羯」的稱號。
其他類妓女大多是典型的家庭主婦,為丈夫賺取額外的收入,受其控制和奴役,在主人家為其提供性服務和做家務。而迦尼羯則在宮殿里享受著榮耀,而且還有專門的詩歌稱頌她們的美貌和技藝。由於她們是為貴族服務的,所以她們的權利也被國家法律所保護。當然,如果她們拒絕為某個貴族提供服務的話,也同樣會被打或遭受懲罰。
四、妓女 Zonah
妓女(Zonah)一詞來源於希伯來聖經。不同於其他的女人,她並不專屬於一個男人,也不需要承擔為家族傳宗接代的指責。Zonah通常存在於聖經的權威之外,書中也只有其中的一小部分規則能夠約束這些人的行為。
其中一項具體的條款是這樣的,禁止父親把自己的女兒賣去當妓女。如果牧師的女兒成為了妓女,那麼她註定要被燒死。牧師禁止與妓女結婚,但別的男人卻可以。其他類的妓女則被送到異教神的寺廟。據說,以色列婦女是被禁止做qedeshab(通常意義上的廟妓)的。
三、希泰爾 Hetaira
希泰爾(Hetaira)是雅典的一種高級妓女。當時在雅典賣淫是合法的,但這些妓女卻並不能成為雅典公民,所以希泰爾還是相當於奴隸的身份。她們出生在非雅典人的家庭中。
不同於那些常常只能在封閉場所從事賣淫活動的普通妓女(porne),希泰爾經常出入於繁忙的宴會當中。她們雖然被禁止與城市公民結婚,但卻可以被贖回自由身,即使這樣的做法很難以被人接受。她們也永遠不能擺脫身為希泰爾這樣一個身份,如果被發現假裝成公民,她們就會被送到法院。而一旦被判為有罪,那麼她們就會回到遭受奴役的生活。此外,希泰爾也常常會成為最顯赫人物的情婦。就如我們所知的阿佛洛狄忒的雕像所展示的一樣,她們是那樣的優雅和美麗。
二、舞姬 tawaifs
舞姬(tawaifs),就是我們所知的在18世紀到20世紀初在印度北部的那些表演藝術家。和藝妓很像,她們也是舞者和樂者。但不是通常意義上的妓女,她們甚至是表演圈的贊助人而不是顧客。很多人都很富有,尤其是那些明智地選擇主顧的人。
那些有了女兒的舞姬,會把財富都傳給女兒,包括自己的職業。事實上,如果你來自於一個長期從事舞姬職業的家庭是能夠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的。她們不能結婚,但是卻可以和主顧擁有另一段類似於妻子的正式的親屬關係,只不過不能以妻子之名罷了。有趣的是,這些舞姬就這樣一直與傳統的妻子並存著,就好像是一枚硬幣的兩面一樣。如果說,妻子是一種傳宗接代可敬的存在的話,那麼,舞姬作為能夠吸引權勢之人的美麗性感尤物,也不得不使人敬佩。
一、穆塔阿 Mut’ah
關於穆塔阿(mut』ah)的說法歷來都比較棘手。這是伊斯蘭教的一種臨時性婚姻,即雙方達成的一種有一定結婚時限的婚姻協議。協議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關於婚禮的所有部分也必須事先商定好,包括女方的嫁妝有多少,與男方是哪種身體接觸以及這段婚姻的持續時間等。
一方面,支持者認為,這是一種能讓兩個人在正式確立一段完整的婚姻關係之前試試是否能生活在一起而又不違背伊斯蘭教義的方式。一些合同會規定男女雙方不能有身體接觸,而另一些人則是在父母的註視之下發生性關係。也有一些合同規定這段婚姻只持續幾個小時,過後,女方就能得到報酬。
當然,一個明顯的事實是,這種方法也可以說是在打違法賣淫的擦邊球。所以一些穆斯林,比如遜尼派,就堅決反對。由於存在著時間限制以及不同的報酬方式,所以年輕的男女就可以鑽此漏洞,擁有無數的「另一半」而不需要背負任何宗教的負疚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