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中國,人肉賤,狗肉貴!(史話中國“人吃人”)

(轉載自雲端行者獨眼鷹)

楔子

常言道:「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其實,人咬狗才不是新聞,不止是中國,連其週遭的韓國、越南都有吃狗肉的習俗;所以,人咬(吃)狗根本算不上是新聞!但是,「人肉賤,狗肉貴」卻不是新聞,而是舊聞,且於史書有明確的記載!

唐朝昭宗天復二年(902年),朱全忠圍鳳翔城,城內糧絕,市面上狗肉每斤賣五百錢,而人肉卻每斤只一百錢。為何,人肉較狗肉為賤?是由於,人們傳言人肉味酸,不如狗肉好吃?或是,因為人們心理上的不適應使然?還是,那時因為人肉供給量大大超過狗肉呢?反正,當時是一斤狗肉可以換到五斤人肉;然而,這是個什麽樣的世代?

在中國,為何「人相食」不絕于史?

從進化的角度觀照,實際上任何【掠食者】(predator)都不會將同類放在其食譜中;無論,他(牠)們是否為群體出狩或獨自個別覓食;因為,我們很難想像,某一物種若將其同類置於自身食物鏈的一環節,該物種的進化將是如何的一個結局!當然,「人吃人的目的,在平日往往是宣示用意高於實質效益。」;換言之,就是「政治」意義高於「果腹」功能。所以,中國「人相食」的事件不絕于史,在承平之時也是如此;但是,一旦遇上戰亂或荒年「人吃人」卻往往只是為了活命。

於正史記載,從西元前二世紀起到上世紀70年代,中國史上有至少出現有百餘個時期,曾發生過「人相食」的悲劇;這且還不包括稗官野史的記載。換算起來,2000餘年間,每每不到20年就有一個「人相食」的時期;可是,從中國史上人口的變化可歸納出一個規律:「只要30年的太平年,中國人口就可成倍的增長。」;此一現象,確實有多個面向可供史學家或經濟學家予與思考、探究。

從史書上,我們大略可將這種「人相食」的現象之原因歸納為四:「病態食癖」、「藥理迷信」、「政治操弄」、「饑荒」。



第一「病態食癖」之「人相食」

猛獸一般不獵捕人類為食,只有病老的猛獸才偶爾向人類下手;由於,人類會使用工具與脫離叢林日久,導致體能的退化;卻也因此,牠們發現人類是無比的脆弱易於捕殺。可是,當這些極少數的「吃人」獸明白人類的弱點時,也是牠們的末日來臨之時;因為,人類有組織的反撲很快到來,否則牠們的祖祖輩輩不會把人類從牠們的食譜中剔除。

同時,當某人患有嗜吃同類的「病態食癖」;基本上,此人至少在心理上已不健全;再則,這人的下場多半也與「吃人」獸一樣。



齊桓公北伐回國,歎道:「天下異味皆嘗,但未得食人肉耳。」易牙聽了,把長子烹煮,獻給桓公品嘗。

東晉,孫思作亂時,擒獲縣令就把他剁成肉醬,並且把他的美女妻子和美女女兒殺死吃肉。誰不肯吃這美女肉就把他支解處死,連他的肉也一塊吃掉。

朱粲:「食之美者,甯過於人肉乎!」

隋末的朱粲,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當時襄陽、鄧州一帶大災荒,白米萬錢一斛還買不到,百姓相食成風。朱粲乘亂起兵,常捕捉民間幼兒蒸熟吃肉。他對軍士說:「世上最美的食物,還能有超過人肉了,只要國中有人,我就不用擔心沒有軍糧。」於是下令,讓部下分道捕獲婦女和兒童,蒸熟分配給士兵當飯。每攻下一座城鎮,朱粲就傳命把弱小的女人和兒童分給各部,需要時就殺著吃。(唐•張族《朝野僉載》)

隋代末年,諸葛昂和高瓚是對豪侈兇殘之徒。他倆互相爭強鬥富,彼此設宴相請无不千方百計誇耀奢華。有一天,高瓚宴請諸葛昂,把一對十來歲的雙生子烹熟,頭顱、手和腳分別裝在盤子裏,端上宴席。滿座客人見是人肉,掩口欲吐。不久,諸葛昂宴請高瓚。他讓自己的一位愛妾敬酒,那美女無故笑了一下,諸葛昂怒叱美女令她退下。不一會,把這位美女被整個放在大蒸籠裏蒸熟,擺成盤腿打坐的姿勢,放在一隻特大的銀盤子裏,她的臉上重新塗好脂粉,身上用錦布掩蓋著。這道「菜」抬上來後,諸葛昂親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給高瓚吃,同席的賓客都捂著臉不敢看。諸葛昂神態自若,撕扯美女乳房上的肉大吃大嚼、盡飽而止。
《唐人說薈》卷五,引張騫《耳目記》

武周(武則天時期),杭州臨安縣尉薛震好吃人肉,「有債主及奴詣臨安,於客舍,遂飲之醉。殺而臠之,以水銀和煎,並骨消盡。後又欲食其婦,婦覺而遁。縣令詰得其情,申州,錄事奏,奉敕杖殺之。」《朝野僉載》

「周嶺南首陳元光設客,令一袍褲行酒。光怒,令曳出,遂殺之。須臾爛煮,以食諸客。後呈其二手,客懼,攫喉而吐。」《朝野僉載》

張茂昭爲節鎮,頻吃人肉,及除統軍,到京。班中有人問曰:聞尚書在鎮好人肉,虛實?」昭笑曰:「人肉腥而且肕,爭堪吃。」(《盧氏雜記》)

天福六年(942年),後晉萇從簡屠戶出身,官至左金吾衛上將軍,曆任河陽、忠武、武甯等鎮節度使,尤好吃人肉。「……從簡好食人肉,所至多潛捕民間小兒以食。」《新五代史•萇存簡》

五代佑元年二年(948年—949年),「趙思綰好食人肝,常面剖而膾之,膾盡,人猶未死。又好以酒吞人膽,謂人曰:吞此千數,則膽無敵矣。長安城中食盡,取婦女幼稚爲軍糧,日計數而給之。每犒軍,輒屠數百人,如羊豖法。」(《資治通鑒》、《舊五代史》卷109)
實際上,趙思綰、領兵佔據長安,城中無糧,就殺婦女兒童為軍糧,按一定的人口比例分給各部;所以,每當犒軍時,就殺上百人。趙思綰尤其愛吃人的肝,他把活的美女綁在木柱上,剖開肚子,割下肝臟炒熟,畢餐,那被割下肝臟的美女還在慘叫。據說,趙思綰從作亂到敗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南明時期四鎮之一的劉澤清雖號稱儒將,實則性情凶殘,軍紀敗壞,形同盜匪,府中養著兩隻黑猩猩。又嗜食人肉,一次設宴請客,在宴會廳中當場殺死一名死囚,取腦漿、心肝放在金甌中,劉澤清吃人肝,喝腦漿。旁若無人,賓客莫不膽戰心驚。



然而,桓公死於宮廷政變,被豎刁、易牙、開方三人禁在寢殿裏活活餓死,屍體在床上停放了六十七天,屍上的蛆都從窗子裏爬了出去;直到,新立的齊君無虧才為桓公收殮。

劉澤清,清兵入關後,為福王政權江北四鎮之一,封東平伯,駐廬州。都禦史劉宗周劾其跋扈,他亦連上兩疏彈劾劉宗周,朝廷只得溫語相解。清兵南下,揚州告急,命前往增援,卻按兵不動,意在降清。清廷以其反復無常,降後,多爾袞誅殺之。



第二「藥理迷信」之「人相食」

「凡經人用者,皆不可遺」,「人部,舉凡毛髪、指甲、牙齒、屎尿、唾液、乳汁、眼淚、汗水、人骨、胞衣、體垢、月水、人勢、人膽、結石……皆可入藥。頭髪治傷寒、肚疼,男性陰毛治蛇咬。。。」《本草綱目》李時珍



南北朝宋人劉敬叔的《異苑》:「元嘉中,豫章胡家奴開邑王塚,青州人開齊襄公塚,並得金鈎,而屍骸露在岩中儼然。茲亦未必有憑而然也,京房屍至義熙中猶完具,僵屍人肉堪爲藥,軍士分割食之。」

開元中葉人陳藏器(713年—741年)《本草拾遺》載有吃人肉可以治病的說法。

南宋甯宗嘉定年間,林千之任西欽州知州,得了一種病(末疾),有個醫士告訴他,吃童女的肉可以強筋健骨。於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內捕少女,製成肉乾,叫做「地雞」。

崇禎十二年(1639年)鄭鄤以「杖母、姦妹」罪被磔死。鄭鄤被淩遲三千六百刀後,『爲「都人士」藥用:「炮聲響後,人皆躋足引領,頓高尺許,擁擠之極……歸途所見,買生肉爲瘡疥藥料者,遍長安市。二十年前之文章氣節,功名顯宦,竟與參術甘皮同奏膚功,亦大奇也。」』《明季北略》

「順治中,安邑知縣鹿盡心者,得痿痹疾。有方士挾乩術,自稱劉海蟾,教以食小兒腦即愈。鹿信之,輒以重價購小兒擊殺食之,所殺傷甚衆,而病不減。因複請於乩仙,複教以生食乃可愈。因更生鑿小兒腦吸之。致死者不一,病竟不愈而死。事隨彰聞,被害之家,共置方士于法。」(王士禎《池北偶談•鹿盡心》)

中國人一向相信【以形補形】;由於,「以形補形」的理論是中醫,乃至中國民俗文化中重要的「取象比類」思維的延展;其實,「以形補形,以臟補臟」是中醫通過對自然界的長期觀察所發現的一部分規律。嚴格地說,「以形補形」並不等同「吃什麼補什麼」;但是,此一刻板印象,易引起「吃啥補啥」的錯覺,所以歷史上就有層出不窮「人相食」之「藥理迷信」的騙局與慘劇發生。



第三「政治」操弄之「人相食」

中國史上有不少【吃人】事件,但往往帶有政治操弄的色彩;史上尤为著名的是袁崇煥之冤案:崇禎二年(1629年),於皇太極的反間計得逞後的一年餘裏,崇禎帝命廠衛嚴審袁崇煥,但是百般重刑之下,各種刑罰手段用盡,袁崇煥卻矢口不認其罪;最終,崇禎下旨「淩遲處死」。

据史載:「(袁)遂于鎮撫司綁發西市,寸寸臠割之。割肉一塊,京師百姓從劊子手爭取生啖之。劊子亂撲,百姓以錢爭買其肉,頃刻立盡。開腔出其腸胃,百姓群起搶之,得其一節者,和燒酒生齧,血流齒頰間,猶唾地罵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盡,止剩一首,傳視九邊。」---張岱《石匱書後集》
「時百姓怨恨,爭啖其肉,皮骨已盡,心肺之間猶叫聲不絕,半日而止,所謂活剮者也……百姓將銀一錢,買肉一塊,如手指大,啖之。食時必罵一聲,須臾崇煥肉悉賣盡。」---《明季北略》卷五

中國俗語:「殺父之仇、奪妻之恨不共戴天!」;然而,一個戍邊的封疆大吏,一旦被冠以「通敵」的漢奸罪名,就遭受百姓食其肉、啖其腸、挫其骨的如此不堪的際遇;可見,藉由政治運作的洗腦,而造成愚民的影響之大!

但是,似乎「天道好還」,12年之後,一場所謂的「福祿宴」於焉開鑼。

崇禎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河南洛陽,洛陽西關周公廟人聲鼎沸、烈焰騰騰;此刻,珍稀貴木所製的王府家俱皆被劈成柴火,燃燒著一口從洛陽郊外迎恩寺抬來的「千人鍋」。巨鍋裏撒滿薑、蔥、蒜、桂皮、花椒香味撲鼻;然而,熊熊烈焰中,最駭人的景象是,巨鍋之中,除了七、八隻剝皮去角的全隻梅花鹿以外;尚有,一個光頭的三百多斤的胖人在裏面嚎叫,境況好不淒慘。此人,這就是被執的福王,他經輕刮細剃將身上毛髮悉數刮除乾淨,再鉗去指甲,並以藥液灌腸以排去糞便,內外淨身後,再將其投入大鍋中烹煮。其間,這個連陰毛都被剃光的福王,幾度試圖抓住一隻浮起的梅花鹿,以便伸頭透口氣;然而,大鍋邊圍觀的農民軍立刻用長矛戮刺其肢體,逼得此人慘叫而放手;而且,就如同平日燉肉一般,鍋邊上圍著士兵手持兵刃不斷攪拌;甚至,有的士兵直接將利器刺入這胖王爷的身子以便入味。

崇禎十四年(1641年)春正月十九日,李自成率軍圍攻洛陽。胖碩的福王與女眷躲入郊外的迎恩寺逃命,而其世子朱由崧則縋城遁去。其後,朱由崧被明臣迎立南京,即「弘光政權」。但是,福王很快就被農民軍循跡逮捕。押回城內,半路上正遇被執的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此刻,呂尚書激勵道:「名義甚重,王爺切毋自辱!」言畢,呂尚書罵賊不屈,英勇取義就死。

但是,福王見了李自成,卻立刻趴在地上磕頭如搗蒜,哀乞饒命;甚至,他把腦門磕得都青紫。李自成眼看堂下跪著哭喊求饒的胖王爺,他靈機一動,命手下的人把他綁上,投入巨鍋裏煮,並名為「福祿宴」,分與將士們共食。

被李自成的兵士吃入腹內的福王朱常洵,為明太祖朱元璋第十一代孫,萬曆帝神宗朱翊鈞第三子,崇禎帝之叔父,母鄭貴妃得寵于神宗。鄭貴妃曾數次陷害太子朱常洛,欲奪太子之位,使其生子朱常洵繼承大統;但因,神宗顧忌臣下非議而作罷,萬曆二十九年(1601)常洵受封福王。「四十二年就藩洛陽,得莊田二萬頃,婚費至三十萬,營洛陽邸第至二十八萬,鹽引千計,十倍常制。崇禎間,益沉湎酒色。」。然而,據史學家黃仁宇研究這些食邑實際上並不存在,僅是折算成每年2萬兩銀子的固定俸祿給付罷了。

其實,明王朝的開基者朱元璋也與「吃人」之事脫不了干係。
明太祖朱元璋被稱為「平民皇帝」,朱的出身奇低賤,他曾當過叫化子卻討不到飯,當小和尚也化不到緣,經常餓得頭昏眼花而冷汗淋漓。他的投軍,原不過是混碗飯吃,哪談得上什麼雄心也野心!後來,居然打下了江山,這都是拜環境所賜的;誠如,其對劉基所謂:「本來順路打家劫舍,不想弄假成真做了皇帝」。所以,清史家趙翼云:「蓋明祖一人,聖賢豪傑,盜賊之性,實兼而有之者也。」

登基後,朱元璋嗜殺成性,他每日必殺人,至於殺人多少,則視他當日的心情而定;如果,上朝之時,他的玉帶高高貼在胸前,則表示他今日的心情不錯,殺人不多;如果,玉帶吊在肚皮以下,則是表示他心情煩燥,大臣們則大禍將至,人人自危。朱元璋為何以殺人為樂?可從當時的客觀環境看出一些端倪。

中國遭遇大的災荒,導致人們易子而食的事歷代有之。但是,時值元末明初,居然有人吃人肉吃出心得來,不但視其為美味,也出現講究起吃法的現象,並留下記載:
「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軍嗜食人,以小兒為上,婦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兩缸間,外逼以火。或於鐵架上生炙。或縛其手足,先用沸湯澆潑,卻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來袋中,入巨鍋活煮。或作事件以淹之。或男子止斷其雙腿,婦女特剜其兩乳,酷毒萬狀,不可具言。總名曰‘想肉’,以為食之而使人想之也。」《南村輟耕錄》陶宗儀著

作者陶宗儀,後來還在明朝當了官,儘管該文雖未言明;但是,記事的時間、地點正是與朱元璋活動的時地吻合。其所謂之「淮右之軍」,當然也包括朱元璋的軍隊。或許,在征戰的年頭裏,朱皇帝也曾經嘗夠了用各種方法所烹調的人肉,而知其美味;既然,無辜被吃的人都要受那麼多的痛苦,為了圖個味美可口,不先宰殺而活烤活煮;那麼,讓有罪受刑的人多遭點罪、多挨些折磨又算得了什麼呢!也許,朱元璋之所以能夠設下許多前無古人的酷刑,正是受到這些活人的烹調方法的啟發吧!可是,他絕對也沒想到二百餘年之後,李自成會以一頓所謂的「福祿宴」招呼他的子孫。



接下來,我們回顧中國史上政治性的「吃人」事件:

「九侯有好女,入之紂。九侯女不喜淫,紂怒,殺之,而醢九侯。」《史記•殷本紀第三》

「衛懿公好鶴,爲國人棄,被狄人所殺,「盡食其肉,獨舍其肝。」《呂氏春秋》

「漢誅梁王彭越,醢之。盛其醢,遍賜諸侯。」《史記•黥布列傳》

王莽地皇三年(23年),王莽被殺,懸首示衆,「百姓共提擊之,或切食其舌」。《漢書》

興平二年,董卓初死(195年),「三輔民尚數十萬戶。李榷、郭汜等放兵劫掠,加以饑饉,二年間民相食略盡」。《資治通鑒》

宋文帝元嘉三十年(453年),「張超之走至合殿禦床之所,爲軍士所殺,刳腸割心,諸將臠食其肉,生啖之。」《資治通鑒》

同光三年(925年),「崇韜征犒軍錢數萬于宗弼、宗弼靳之。士卒怨怒,縱火喧嘩。崇韜欲自明,乃白收宗弼族誅之,籍沒其家。蜀人爭食宗弼之肉。」《資治通鑒》

後晉天福七年(942年),「南漢(割據廣東、廣西、海南島)劉岩以胡僧云其名不利,改名劉龑(註)。912-942在位。多權數,自矜大,窮奢極侈,用刑慘酷:有灌鼻、割舌、支解、刳剔、炮炙、烹蒸之法。或集毒蛇水中,以罪人投之,謂之水獄。」《資治通鑒》

(註:龑yǎnㄧㄢˇ中國五代時南漢劉岩為自己名字造的字,義為「飛龍在天」。)

後晉天福十二年(947年),「高勲訴彥澤殺其家人,契丹主亦怒彥澤剽掠京城,並傅住兒鎖之。以彥澤之罪,宣示百官,問應死否?皆言應死。百姓亦投牒爭疏彥澤罪。次日,斬彥澤及住兒於北市,仍命高勲監刑。彥澤前所殺士大夫子孫,皆絰杖號哭,隨而詬詈,以杖撲之。勲命斷腕出鎖,剖其心以祭死者。市人爭破其腦取髓,臠其肉而食之。」《資治通鑒》

明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劉瑾被磔死,淩遲三日,共剮3300餘刀。行刑之日,北京鼎沸,百姓相爭以一錢買劉瑾一塊肉,生吞以洩恨。

《廣西文革吃人事件》:「1968年6月15日武宣縣發生了大規模吃人肉的野蠻事件。五星大隊"聯指"民兵李坤壽、彭振興、李振華等將"造反大軍"劉業龍。陳天掌等4人拉到三裏圩遊鬥。在車縫社門口,劉業龍、陳天掌等四人被兇手打死,李坤壽等拔起尖刀,挖死者的肝,割他們的肉,拿回大隊部去會餐品嘗。從是日起至8月底止該縣造反大軍及其觀點的幹部群眾,有75人的心肝和肌肉先後被野蠻者吃掉,吃人的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工人農民,有國家幹部和所謂的中共黨員。

桐嶺中學副校長黃家憑,早年參加革命,曾任遊擊隊桂支十八大隊長,解放後,擔任蒼吾縣副縣長,文革開始黃家憑被打成"叛徒"。因同情"造反大軍"於7月1日晚被學校革籌副主任謝東主持批鬥殺死,翌晨兇手黃佩農、張繼鋒等挖他的肝,剝他的肉,只剩下一副骨骼,接著一批人在學校宿舍區簷下用瓦片烘烤人肉人肝,火煙繚繞,腥風焦味飄蕩,一片陰森狀令人不寒而慄。

7月17日,上江大隊"聯指"頭頭組織批鬥"造反大軍"廖金福、鐘振權、鐘少廷等4人一幫兇手把廖天龍等4人殺死後,拉屍體到平昭碼頭,由李燦熙、徐達財、樊榮生等人割下死者的肉肝和生殖器,拿回大隊部煎炒,猜碼喝酒會餐。參加吃人肉宴餐的有陳達財等23人

該縣於4月5日成立革委會。相繼又成立"貧下中農聯合指揮部"和"武裝糾察隊",但縣革委會、人武部、"聯指"、"貧聯"、"武裝糾察隊"是穿著連襠褲的"聯指"派,他們自命為"無產階級革命派"把少數派――"造反大軍"當"反革命"、"土匪"、"右派翻天"進行鎮壓。中央"七三"佈告下達後,"聯指"又調動貴縣、桂平縣"聯指"武裝民兵500多人前來支援"剿匪",幾天時間造反大軍蕩然無存,打死打傷523人,其中被吃掉肉肝的75人。這是官方的統計資料,但據民間的統計,武宣縣有超過200多人被野蠻吃掉。

挖人肝吃人肉,是人類社會中罕見的野蠻行徑。然而在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否定了文革,各省、自治區都積極處理了"文革"遺留問題,唯有廣西原區黨委繼續堅持派性,美化廣西在"文革"中執行一條正確路線,拒不處理武宣等縣吃人肉的野蠻事件,後來中央幾次追查過問,區黨委竟有人(韋國清,劉重桂)說"武宣歷來有吃人的習慣",公然袒護了武宣"聯指"中部分人吃人肉的嚴重事件,這樣靈山縣、貴縣、武鳴華僑農場"聯指"吃人肉的野蠻事件的蓋子就被捂住了。
據廣西各地《文革大事》記載,除武宣縣外,南寧地區的隆安縣、大興縣、上林縣、武鳴縣,欽州地區的浦北縣、靈山縣以及玉林地區的貴縣都發生割肉挖肝煮吃的野蠻事件,一一羅列如下:
1968年3月23日晚上九時隆安縣布泉區武裝部長黃以荃主謀策劃,指揮該區高峰鄉(後改為大隊)鄉長兼民兵營長周朝珠和布泉鄉黨委支書隆秀佳倆人組織民兵黃光權、馮品業等將高峰鄉四類分子梁愛玉、韋倍家倆人綁架到龍厚山(地名)剖腹取肝、膽煮食,為了殺人滅跡,還將屍體丟下深洞,這是一起野蠻殘殺人命事件,但由於沒有得到及時的處理,導致該區後來亂殺人剖腹取肝的事件不斷發生。

據"處遺"調查統計該區從1968年3月下旬至5月發生殺人剖腹取肝膽的事件11起21人,其殺人手段極其野蠻殘忍。

喬賢大隊的豪光忠被打死後,還被兇手剖腹取肝煮吃。

文革中廣西濫殺無辜,不僅數字驚人,而且手段及其野蠻殘忍。僅據欽州地區數例為證。最慘無人道者,首推剖腹食肝了。據《欽州地區文革大事記》記載,僅欽州地區的靈山縣壇墟、新墟兩公社就有二十二例,合浦縣石康公社有十八例,浦北縣北通公社定更大隊有十九例,欽州縣小董茶場有三例。1968年9月7日至17日,上思縣革委會召開"農業學大寨"四級幹部會,會上貫徹"七.三"佈告,以三代會(農代會、工代會、紅代會)名義在上思中學召開"群眾專政"大會,公開殺害十二人,並將部分死者割腹取肝,拿到縣革委飯堂煮食。食人肝者竟然也有縣、社領導幹部。該縣思陽公社武裝部長王召騰下到和星大隊佈置殺人,當晚殺了鄧雁雄一人,並開腹取肝與兇手一起煮食。他還勉勵大家都要吃,說吃了人肝膽子就大。

次日,王召騰又佈置殺害四人,剖腹取肝,傳令每兩三個生產隊分一人肝吃,以致"共同專政"。文革後期,廣西群眾曾強烈要求"吃過人的人不能再當幹部"!而韋國清、劉重桂之流則回答說:"為什麼不能繼續當幹部?——對吃過人的人也要作具體分析嘛"!——參與吃人的黨員、幹部數量之多,從中亦可見一斑。辱屍毀屍,被害者死得悲慘,死後更慘,兇手的手段血腥殘忍甚至變態。上思縣思陽公社女青年陸玉江,靈山縣廣江小學青年女教師黃少萍,合浦縣石康鎮婦女陳國蓮,被打殺後,兇手又用棍棒插入陰道,裸體陳屍路旁。欽州縣城"聯指"圍剿"四.二二"造反派,"四.二二"廣播員陸潔珍被抓獲刺死後,兇手把她褲子扯掉,滅絕人性地把大號電光鞭炮塞入陰道,點燃爆炸,慘狀難以言敘。浦北縣北通公社博學大隊劉繼秀、劉家錦等兇手把劉政堅捆綁起來,連他十四歲的女兒一起押到山上,將劉政堅打死後,劉維修等九名暴徒對劉女進行強輪奸,最後將該女打死,並剖腹取肝,割去乳房及陰部。北通公社定更大隊分四批殺了24人,並剖腹取肝煮食飲酒。策劃者和兇手還對剩下的寡婦、女兒勒令改嫁,並徵收改嫁費(證明費)。東興縣那勒公社那柏大隊槍殺張月業時,張中彈未死,公社"打擊投機倒把辦公室"主任陳德基,使用雷管插入張的鼻孔內引爆,炸得血肉橫飛。在中共的煽動、策劃、組織、指揮下,欽州地區文革被迫害者達22100餘人,致死10420人。不僅如此,當局還對殺人兇手進行種種嘉獎,致使不少人以殺人邀功。如欽州城郊復員軍人梁衛東,為立"新功",為安排工作,便殺三人,得意洋洋地前往縣武裝部請功。又如合浦縣一大隊文革組長,怕人說自己立場不堅定,策劃殺人時把自己的親外甥也列入名單殺掉了。"殺人者有功"這絕非一句空言,全欽州地區殺人後入黨的就有1153人,殺人後提幹的有458人,殺人後被招工的有637人(不含北海市)。殺人兇手們還有不少被提到各級領導崗位上去。

武宣縣,靈山,貴縣和武鳴華僑農場有一百多幹部群眾被兇手挖肝割肉去吃個精光,貴縣一個兇手還深藏兩個人肝,到1983年處理文革遺留問題的時候才被迫交出來。」

---中共廣西整黨辦公室內部機密文件《廣西文革大事記1968年》1987年編印

「當受難者被推上街頭遊行批鬥時,老太太們會提著菜籃子守候。一當受害者被處死,衆人蜂擁而上。那些衝在前面的人將會得到一塊好肉。」、「吃人最多的一個縣,就武宣縣。這個武宣縣縣革委的食堂裏面,都煮過人肉,這種現像是非常令人不可思議,而且是極其殘忍的。」《紅色紀念碑》(ScarletMemorial)作家鄭義


以上,史跡斑斑的「吃人事件」莫不是發生在政治黑暗,或是獨夫與庸才掌政的時期;如果,在明君主政的時代,此事是不會被允許的。
例如,唐太宗主政的「貞觀之治」:
貞觀十七年(643年)一月,「鄠尉遊文芝告代州都督劉蘭成謀反,戊申,蘭成坐腰斬。右武候將軍丘行恭,探蘭成心肝食之。上聞而讓之曰:蘭成謀反,國有常刑,何至如此!若以爲忠孝,則太子諸王先食之矣,豈至卿耶?行恭慚而拜謝。」《資治通鑒》

當時,代州都督劉蘭成謀反坐腰斬,蘭成伏罪後,右武候將軍丘行恭竟然掏出其心肝,並食之。唐太宗得知對此事深不以為然,譴責他道:「蘭成雖謀反,但是國有國法對其求刑,為何你要這樣作呢!如果,你自以為這是表忠孝之舉,那也應該由太子諸王先食之,哪里輪到你先動手呢?」。行恭自知理屈,慚愧而跪拜謝罪。

寂齋沁先生就太宗對此事的處置評曰:「太宗此舉,真乃無負一代明君之令譽;一則,彰國之法度;二則,守人之情常;三則,退臣之佞倖。」


第四「饑荒」之「人相食」

「歉收的【大荒年】不至於餓死人,這都只是緣於【人禍】所導致!」「無疑地,在世界史上,在有效運行的民主體制中,饑荒導致【餓死人】的慘劇從未發生過」《Developmentasfreedom》-印度學者阿馬蒂亞.森(AmartyaK.Sen)著



西元前260年,秦國、趙國發生長平之戰。趙軍絕食四十六日,人與人相食,趙括親自出陣搏戰,爲秦軍所射殺,趙括中箭而死,趙兵四十萬人投降,白起坑殺趙卒四十萬人。《史記》

高祖二年(前205年),七月左右「關中大饑,米斛萬錢,人相食。令民就食蜀、漢。」《資治通鑒》

武帝時(前140年—前87年)「武帝雖有攘四夷廣土斥境之功,………多殺士衆,竭民財力,奢泰無度,天下虛耗,百姓流離,物故者過半,蝗蟲大起,赤地數千裏,或人民相食,畜秋至今未複。」《漢書•夏侯勝傳》

漢元帝初元元年(前48年),「九月,關東郡國十一大水,饑,或人相食,轉旁郡錢、谷以相救。」

漢元帝初元二年(前47年)六月,「關東饑,齊地人相食。」

漢成帝永始二年(前15年),「梁國平原郡人相食……"

漢王莽天鳳元年(14年),「緣邊大饑,人相食。」

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民饑餓,相食。」

漢光武帝建武二年(26年),關中大饑「人相食,城郭皆空,白骨蔽野。」《資治通鑒》

漢安帝永初三年(109年)三月,「京師大饑,民相食。」

漢桓帝元嘉元年(151年),「任城梁國饑,民相食。」

漢靈帝建甯三年(170年),「河內人婦食夫,河南人夫食婦。」

興平元年(194年),出現煌災,「六月,蝗蟲起,百姓大饑,是時谷一斛五十萬,豆麥二十萬,人相食啖,白骨委積,臭穢滿路。」

初平二年(191年),太祖(曹操)軍乘氏(钜野西南)。大饑,人相食。《三國志•魏書•荀彧傳》

「自遭荒亂,率乏糧谷.諸軍並起,無終歲之計,饑則寇略,飽則棄余,瓦解流離,無敵自破者不可勝數.袁紹之在河北,軍人仰食桑椹.袁術在江﹑淮,取給蒲蠃.民人相食,州裏蕭條。」、興平元年(194年),「初,太祖乏食,昱略其本縣,供三日糧,頗雜以人脯」《三國志•魏書•程昱傳》

三國(195年),臧洪讓士兵吃自己妻子,「紹(袁紹)兵圍洪,城中糧盡,洪(臧洪)殺愛妾,以食兵將,兵將成流涕,無能仰視。《後漢書•臧洪傳》

青龍四年(236年),遼東公孫淵反。景初二年(238年)正月,使司馬懿將四萬人討淵。六月,至遼東,圍襄平(遼陽市)。七月,大雨,雨霁,合圍,百計攻之,矢石如雨。淵窘急,糧盡,人相食,死者甚多。八月,淵請降,不聽。城潰,斬淵父子于梁水上。《三國志•魏書•公孫淵傳》


晉永嘉五年(311年),「關西饑馑,白骨蔽野,民存者百無一二。」《資治通鑒》
「時關中饑荒,百姓相啖;加以疾疫,盜賊公行,模力不能制。」《晉書•卷37司馬模傳》

晉愍帝建興四年(316年),八月,劉曜進逼長安。司馬模之子司馬保遣胡嵩兵入援,打擊劉曜于靈台(長安西)。「嵩恐國威複振,則曲索(曲允、索琳守長安)勢威,乃帥城西諸郡兵屯渭北不進,遂還槐裏(長安西興平)。曜攻陷長安外城,曲允、索琳退保小城以自固。內外斷絕,城中饑甚。鬥米值金二兩,人相食,死者大半,亡逃不可制。唯涼州義衆千人守死不移。太倉有麴數十餅,曲允屑之爲粥以供帝,既而亦盡。」《資治通鑒》

烈宗孝武皇帝中之上太元十年(385年)春,正月,秦王堅朝飨群臣,時長安饑,人相食,諸將歸,吐肉以飼妻子。《資治通鑒》

太元十年(385年)十月,「燕、秦相持經年,幽、冀大饑,人相食,邑落蕭條,燕之軍士多餓死,燕王(慕容)垂禁民養蠶,以桑椹爲食」《資治通鑒》

前秦苻登攻打羌軍,是時歲旱衆饑,把羌人屍體稱爲「熟食」,激勵手下戰士說:「汝等朝戰,暮便飽肉,何患于饑!」氐軍聽從,每戰必大嚼羌軍死人肉,「歡健能鬥」。姚苌聞之,急召碩德曰:「汝不來,必爲苻登所食盡。」《晉書》載記第十五苻丕苻登

南北朝。梁武帝太清三年(549年)「九江大饑,人相食者十四五」,建康城(南京)被侯景圍困,「數月之間,人至相食,猶不免餓死,存者百無一二。」、「軍人屠馬于殿省間,雜以人肉,食者必病」。

侯景死後,屍體被搶食,元帝承聖元年(552年)「暴景屍于市,市民爭取食之骨皆盡……」,侯景參謀王偉,也被烹食。

隋炀帝大業十二年(616年),江淮饑馑,「始采樹皮葉,或搗槁爲末,或煮土而食;諸物皆盡,乃自相食。」

隋代末年,「隋末荒亂,狂賊朱粲起于襄、鄧間,歲饑,米斛萬錢,亦無得處,人民相食。粲乃驅男女小大仰一大銅鍾,可二百石,煮人肉以矮賊。生靈殲于此矣。」,朱粲竟說:「食之美者,甯過于人肉乎!」唐•張族《朝野佥載》

唐武德四年(621年)二月,秦王李世民大敗王世充,軍傅洛陽城,塹而守之。王世充糧且盡,人相食,至以水汩泥去礫,取浮土糅屑爲餅。民病腫股弱,相藉倚道上。其尚書郎盧君業郭子高等皆餓死。御史大夫鄭頤丐爲浮屠,世充惡其言,殺之。《新唐書卷85王世充傳》


永淳元年(682年)「四月,關中饑馑,鬥米三百,將幸東都(洛陽),留太子監國。」「五月,東都霖雨,乙卯,洛水溢,溺居民千余家。關中先水後早蝗,繼以疾疫,米鬥四百,兩京間死者相枕于路,人相食。」《資治通鑒》

安史之亂(703年—757年)時,山西睢陽被圍,守將張巡、許遠誓死守城,糧盡食人;後來城破,人口從三萬人降到四百人,多是被士兵吃掉的:「(張)巡士多餓死,存者皆瘦傷氣乏。巡出愛妾曰:‘諸君經年乏食,而忠義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衆,甯惜一妾而坐視士饑’乃殺以大飧,坐者皆泣。巡疆令食之。遠亦殺奴僮以哺卒,至羅雀掘鼠,煮铠弩以食。……被圍久,初殺馬食,既盡,而及婦人老弱,凡食三萬口。人知將死,而莫有畔者。城破,遺民止四百而已。」《新唐書》卷192

唐代宗廣德元年(763年),江東大疫,「死者過半」,獨孤及描述這次的災難:「辛丑歲(762年),大旱,三吳饑甚,人相食。明年大疫,死者十七八,城郭邑居爲之空虛,而存者無食,亡者無棺殡悲哀之送。大抵雖其父母妻子也啖其肉,而棄其骸于田野,由是道路積骨相支撐枕藉者彌二千裏,春秋以來不書。」《吊道殣文》

白居易(772年—846年)寫《輕肥》一詩有「是歲江南旱,衢州人食人。」

881年,黃巢攻占長安,「時京畿百姓皆寨于山谷,累年費耕耘,賊坐空城,賦輸無如,谷食騰踴,米斗三十錢,官軍皆執山寨百姓,蠰于賊爲食,人獲數十萬」(《舊唐書•列傳第一百五十》)

883年,「賊圍陳郡三日,關東仍歲無耕稼,人俄倚牆壁間,賊俘人而食,日殺數千。賊有舂磨砦,爲巨碓數百,生納人于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舊唐書•黃巢傳》

「楷擊陳州敗死,巢自圍之,略鄧、許、孟、洛,東入徐、衮數十州。人大饑,倚死城塹,賊俘以食,日數千人,乃辦列百巨碓,糜骨皮于臼,並啖之。」《新唐書•列傳第一百五十下》

「巢益怒,營于州北,立宮室百司,爲持久之計。時民間無積聚,賊掠人爲糧,生投于碓,並骨食之,號給糧之處曰‘舂磨寨’。縱兵四掠,自河南、許、汝、唐、鄧、孟、鄭、卞、曹、濮、徐、衮等數十州,咸被其毒。」「黃巢圍陳州幾三百日……」《資治通鑒•第二二五卷》

秦宗權稱帝,軍隊用人肉干當糧食,「賊首皆剽銳慘毒,所至屠慘人物,燔燒郡邑。西至關內,東極青齊,南出江淮,北至衛滑,魚爛鳥散,荊榛蔽野。賊既乏食,啖人爲儲,軍士四出,則鹽屍而從」《舊唐書•列傳第一百五十》

光啓二年(886年),「荊、襄蝗,米斗錢三千,人相食,淮南蝗,自西來,行而不飛,浮水緣城入揚州府署,竹樹幢節,一夕如剪……」

光啓三年(887年),「楊行密圍廣陵且半年,秦彥、畢師铎大小數十戰多不利,城中無食,料值錢五十缗,草根木實皆盡,以堇泥爲餅食之,餓死者大半。宣州軍掠人詣肆賣之,驅縛屠割如羊豕,訖無一聲,流血滿于坊市。彥、師铎無如之何,颦蹙而已。」
(胡三省注:「堇泥,黏土也。」)

中和九年(889年),「楊行密圍宣州,城中食盡,人相啖……」《資治通鑒》卷258

唐朝昭宗天複二年(902年),鳳翔城被朱全忠包圍,狗肉每斤五百錢,人肉每斤只一百錢。

天佑三年(906年):「時汴軍築壘圍滄州,鳥鼠不能通,仁恭(劉仁恭)畏其(朱全忠)強,不敢戰。城中食盡,九土而食,或互相掠啖。」《資治通鑒》卷265

宋慶曆七年(1047年),王則反貝州(今清河縣)。深州(治今靜安縣南)卒龐旦與其徒擬劫庫兵爲應,知州王鼎捕首謀十八人斬之。「明年(1048年),河北大饑,人相食。」《宋史•王鼎傳》

宋仁宗慶曆八年(1048年),「河北、京東西大水爲災,人相食,流民入京東者不可勝數」《續資治通鑒》卷50

元祐二年(1087年),蘇轍《因旱乞許群臣面對言事劄子》:「臣伏見二年以來,民氣未和,天意未順,災沴薦至,非水即旱。淮南饑馑,人至相食。河北流移,道路不絕。京東困弊,盜賊群起。二聖遇災憂懼,頃發倉廪以救其乏絕,獨此三路所散,已僅三百萬斛矣!異時赈恤未見此比。然而民力已困,國用己竭,而旱勢未止,夏麥失望,秋稼未立,數月之後,公私無繼,群盜蜂起,勢有必至,臣未知朝廷何以待此?……」

高宗紹興三年(1133年),開始吃人,江淮之間人相食,一斗米要數十千錢,人肉比豬肉還便宜;肉質還分等級,男女老幼不等,「自靖康丙午歲(1126年),金狄亂華,六七年間,山東、京西、淮南等路,荊擦千裏,斗米至數十千,且不可得。盜賊、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價,賤于犬豕,肥壯者一枚不過十五千,全軀暴以爲臘。老瘦男子之‘烧把火’,婦人少艾者,名爲「不羨羊」,小兒呼爲「和骨爛」,又通目爲‘兩腳羊’……」莊綽《雞肋編》

遼天慶八年(宋重和元年,1118年),十二月,「甯昌軍(治懿州)節度使劉宏(無可考)以懿州(治甯昌,今阜新市東北之塔營子村)戶三千降金。時山前諸路(此指遼東,非燕山之南)大饑,幹(遼甯北鎮南)顯(北鎮北)宜(義縣)錦(錦州市)興中(朝陽市)等路,鬥粟值數缣,民削榆皮食之,既而人相食。」《遼史•卷二十八•天祚帝紀》

「甲辰宣和六年(1124年)時轉糧給燕山(府治北京西南)民力疲困,重以鹽額科斂,加之連年凶荒,民食榆皮野菜不給,至自相食。于是饑民並起爲盜。山東有張萬仙者,衆十萬,號敢熾。張迪者,衆五萬,圍浚州(浚州,平川軍,治滑州黎陽)五日而去。浚州去京才一百六十裏,而初不知。河北有高托山者,號三十萬。其余一二萬者,不可勝計也。」《九朝編年備要卷二十九》

宣和七年(1125年)十二月,金兩路攻宋。王禀皆破之,「然人衆乏糧,三軍先食牛馬騾,次烹弓弩皮甲,百姓煮萍實、糠籺、草茭以充腹,既而人相食。[九月]城破,禀猶率羸卒巷戰,突圍出,金兵追之急,遂負太原廟中太宗禦容赴汾水死,子荀殉之。」《續資治通鑒卷九十七》

欽宗靖康二年(1127年)五月高宗即位南京,改元建炎。「汴京大饑,米升錢三百,一鼠直數百錢,人食水藻、椿槐葉、道殣,骼無余胔。」《宋史卷67五行志》
(胔:zìㄗˋ指带有腐肉的尸骨)

明正德三年(1508年),大旱、蝗災,民大饑,疫病流行,人相食。

正德十四年(1519年):「是歲,淮揚饑,人相食。」《明史•武宗紀》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遼東大饑,人相食。」《明史,五行志》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八月,以遼東連年饑馑,至有父食死子者,發銀籴粟赈之。」《中外曆史年表》

萬曆十五、十六年(1587年—1588年)河北大饑,「七月,黃河以北,民食草木。富平、蒲城、同官諸縣,有以石爲糧者。」、「河南饑,民相食。」

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兩畿饑。阜平縣(真定西北,鄰山西)有殺食其稚子者。」《明史•五行志》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正月,「以山東大饑,致母食死兒,夫食死妻,再振之。


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連兩年山東大饑,蔡州有人肉市。

明崇祯四年(1631年),皇太極攻大淩河,祖大壽死守,史載「旋有王世龍者,越城出降,言城中糧竭,商賈諸雜役多死,存者人相食,馬斃殆盡。……大壽欲突圍,不得,與約許至錦州取妻室,乃誓而後降。」(《清史稿•卷234祖大壽傳》)祖大壽疏奏:「被圍將及三月,城中食盡,殺人相食。」(《崇祯長編》卷五二)。《清太宗實錄•卷十》亦載:「明大淩河城內,糧絕薪盡。軍士饑甚,殺其修城夫役及商賈平民爲食,析骸而炊。又執軍士之羸弱者,殺而食之。」

崇祯六年(1633年),「河間大饑,人相食。」《明史•陳三接傳》

崇祯七年(1634年),「太原大饑,人相食。」(明史•五行志)

崇祯九年(1636年),「山西大饑,人相食。」《明史•莊烈帝紀》

崇祯十年(1637年),浙江鬧饑荒,父子、夫婦、兄弟相食。

崇祯十三年(1640年),全國有123州縣發生「人相食」,98州縣蝗災。崇祯十三年「兩畿、山東、河南、山、陝旱蝗,人相食。」,「北畿、山東、河南、陝西、山西、浙江、三吳皆饑。自淮而北至畿南,樹皮食盡,發痤胔以食。」

崇祯十四年(1641年),「浙江大旱,飛蝗蔽天,食草根幾盡,人饑且疫」。崇祯十四年二月,時山東荒旱,寇盜益熾,徐德(南端到北端)數千裏白骨縱橫,父子相食,人迹斷絕。(彭贻孫《平寇志》)

明朝末年,四川大饑,「蜀大饑,人相食。先是丙戌、丁亥,連歲幹涸,至是彌甚。赤地千裏,粝米一鬥價二十金,養麥一斗價七八金,久之亦無賣者篙芹木葉,取食殆盡。時有裹珍珠二升,易一面不得而殆:有持數百金,買一飽不得而死。于是人皆相食,道路饑殍,剝取殆盡。無所得,父子、兄弟、夫妻,轉相賊殺。」(清•彭遵泅《蜀碧》卷四)

明朝崇祯末年,河南和山東發生饑荒和蝗災,可以吃的東西都已經吃完,唯一剩下的可以吃的就只有人,于是便有了公開的人肉市場,其販賣的乃是活生生的人,稱之曰「菜人」。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婦女幼孩,反接鬻于市,謂之菜人」。

清順治「二年(1645年),耒陽、襄陽、光化、宜城大饑,人相食。」《清史稿•災異志五》

「順治五年(1647年)春:廣州、鶴慶(大理,洱海之北)嵩明(昆明市東北)大饑,人相食。」(《清史稿•災異志三》)

清順治九年(1652年)南明將領李定國攻新會,城中糧盡,清軍開始殺居民爲食。姓莫的媳婦願代婆婆而死,清軍把莫氏烹食。新會被圍八個月,吃掉居民近萬人。

康熙十七年(678年)吳三桂死。十月,「世璠將余從龍降。詷知糧將盡,人相食,與諸將環而攻之。世璠衆內亂,欲擒世璠以降,世璠自殺。」(《清史稿•卷254赉塔傳》)

康熙十八年(679年),山東「終年不雨,大饑,人相食。」乾隆《青城(即今高青)縣志》卷10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春:平定、樂平大饑,人相食。」(《清史稿•卷44災•異志五》)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夏:永年(邯鄲東北)、東明(大名府之南部,山東曹州西)饑。秋:沛縣、亳州、東阿、曲阜、蒲縣(屬隰州,非蒲城縣)、滕縣大饑。冬:汶上、沂州、莒州、兖州、東昌、郓城大饑,人相食。《清史稿•卷44災•異志五》

四十三年(1704年),泰安大饑,人相食,死者枕藉。肥城,東平大饑,人相食。武定(惠民)、濱州(武定東)、商河(武定西南)、陽信(武定北)、利津、沾化饑;兖州、登州大饑,民死大半,至食屋草;昌邑、即墨、掖縣、高密、膠州大饑,人相食。《清史稿•卷44災•異志五》

嘉慶六年(1801年),四川人羅思舉的部隊缺糧,開始吃俘虜,共吃三千五百多人。

「道光十二年(1832),紫陽大饑,人相食。」《清史稿•卷44•災異志五》

同治三年(1864年),皖南人相食,人肉價格大漲。《曾國藩日記》記載﹕「洪楊之亂,江蘇人肉賣九十文一斤,漲到一百三十文錢一斤。」

同治七年(1868年),定西、通渭大旱,時逢戰亂,瘟疫並起,人相食。

民國
1948年6月國共內戰期間,中共將領林彪進行長春圍城,造成很多人餓死街頭。到了10月,長春城內開始賣人肉。10月21日,城內守軍鄭洞國投降。參加圍城的中共官兵說:「在外邊就聽說城裏餓死多少人,還不覺怎麽的。從死人堆裏爬出多少回了,見多了,心腸硬了,不在乎了。可進城一看那樣子就震驚了,不少人就流淚了。」

長春圍城期間估計餓死人數在三十萬到四十萬人之間。作家張正隆在《雪白血紅》一書估計,長春圍城餓死了十五萬人,國軍將領、被中共定爲「戰犯」的段克文在《戰犯回憶》一書中說,長春圍城餓死了六十五萬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
1959年—1961年中國大陸發生「大饑馑」。死亡人數約在三千萬到六千萬之間,是人類曆史上死亡人數最多的一次。餓殍遍野,到處都有餓死倒斃在路邊的人,有些地方甚至出現吃人肉的現象。1959年,重慶石橋賣人肉包子。

1959年10月至1960年4月,信陽事件,商丘、開封餓得人身浮腫,吃樹皮,餓死100萬(到數百萬)人口,時諺:「人吃人,狗吃狗,老鼠餓得啃磚頭。」

河南省固始縣官方記載有二百例人吃人事件,縣委以「破壞屍體」爲名,逮捕群衆。人吃人事件在四川、甘肅、青海、西藏、陝西、甯夏、河北、遼甯皆有耳聞。
「有一戶農家,吃得只剩了父親和一男一女兩個孩子。一天,父親將女兒趕出門去,等女孩回家時,弟弟不見了,鍋裏浮著一層白花花油乎乎的東西,竈邊扔著一具骨頭。幾天之後,父親又往鍋裏添水,然後招呼女兒過去。女孩嚇得躲在門外大哭,哀求道:‘大大,別吃我,我給你摟草、燒火,吃了我沒人給你做活。’」(作家沙青的報告文學《依稀大地灣》)



「其實,農作物歉收事件的發生,並非獨立於公共政策之外;即使,當農作物歉收時,饑荒也可以通過確實的資源再分配的政策來抗衡。」《Developmentasfreedom》

傳統觀點一般認為,【饑荒】最重要的因素就是食物短缺;而且,有時候這是唯一的解釋。但是,印度學者阿馬蒂亞.森在饑荒分析領域裏,向如此傳統觀點提出了挑戰,他指出「天災(大饑荒)不會餓死人,只有人禍才會餓死人!」的觀點。

阿馬蒂亞.森曾親身經歷了1943年印度孟加拉大饑荒,他是被譽為「經濟學的良心」、「窮人的經濟學家」的學者,他也是諾貝爾獎獲得者、劍橋大學三一學院院長。阿馬蒂亞•森在其經典名著《Developmentasfreedom》中,深入地比較分析了【政治自由】與【防止饑荒】的關係與規律;其立論,看似十分具有創意,但卻是充滿可行性。

阿馬蒂亞.森研究了近現代史上孟加拉、愛爾蘭、中國、撒哈拉以南非洲國家發生的饑荒後得出結論:「無疑地,在世界史上,在有效運行的民主體制中,饑荒導致【餓死人】的慘劇從未發生過」。

回顧阿馬蒂亞.森之言,筆者相信,他已經給了世人指引了一個正確的方向。